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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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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统计 |
本日受理: |
1件 |
本月受理: |
2件 |
本年受理: |
5件 |
累计受理: |
55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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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在高阳公园开设游乐设施 |
来信时间 |
2013/10/24 9:57:37 |
来信内容 |
我想在高阳公园搞点水上游乐设施以及陆地上的游乐设施,水上上目前最新的游乐船以及其他游乐设施,陆地广场上搞点想小朋友玩的小型电瓶车,不知道怎么办理这项业务,本人以前搞过此项目,身受大家的喜爱,看到高阳公园建设的很好很适合开设此游乐设施,忘尽快回复, |
责任单位 |
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3/11/27 9:14:14 |
回复内容 |
高阳公园湖水为院内景观及水生植物、鱼类生息场所,不能进行游乐项目建设;公园广场为老年人健身活动场所,不能进行游乐设施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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