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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李果庄部分农用土地埋大型电线架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15/9/17 21:10:23
来信内容  李果庄部分百姓土地将要被征用,原因是要在一些百姓的农用土地里埋下一些大型电线架通往北京供电,所以百姓的土地将会有一部分被占领。占领之后,将不能再种植农作物,百姓从此没有了收成,也就没有了收入,这是一辈子的事。我们想咨询一下有关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相关的补偿费用是多少,补偿标准是什么,补偿费用的相关法律条文是什么,村里大队补偿给百姓的费用是不是具有相关法律依据。 目前,大队和百姓正在协商此事,具体补偿费用总不能任凭个人说了算吧?大队和施工单位有没有正式的协议为百姓公示?只希望能够公平、公正、公开。谢谢!
责任单位  小王果庄镇  
回复时间  2015/10/13 9:05:17
回复内容  小王果庄乡政府答复: 征地补偿共分两部分:1、永久性占地补偿。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地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11】141号)要求执行。根据《河北省电力条例》第九条规定,“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参照当地征地补偿标准对杆塔基础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所有权人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按照当地区片地价执行。”李果庄村区域执行标准为83500元/亩。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地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执行标准按季为小麦1200元/亩;玉米1300元/亩;树木根据种类和胸径标准补偿。(注:李果庄只涉及玉米、小麦和树木)根据高阳县人民政府下发的《保定市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村干部与所涉及的农户见面,告知了征地补偿标准,商谈了补偿事宜。青苗补偿范围及亩数正在核实中,部分核实商谈好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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