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受理统计
受理统计
本日受理: 1件
本月受理: 1件
本年受理: 9件
累计受理: 556件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标 题  举报  
来信时间  2014/11/19 21:35:38
来信内容  2014.11.19日我到民政局去办大病救助事宜,(因爱人患乳腺癌手术,还有后续治疗花费较大)。张 不但拒收我几天来跑村镇办好的手续,还说我是在捣乱,有我这样的乳腺癌患者家属捣乱的吗,后借机不知去向,而且他桌子上有一打已经交上来的救助单。国家有大病救助的政策为何不予办理。望有关领导关注。
责任单位  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4/11/26 13:56:34
回复内容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民政局立即核实调查,现答复如下: 民政局医疗救助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章第28条规定救助对象为: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8 www.gao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政府
主办: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2-6699604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657号-1   网站标识码:130628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802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