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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农村合作社的办理  
来信时间  2014/8/31 9:21:59
来信内容  我村计划办理农村集体合作社。办理后政府对集体社有什么优惠补助。照顾。办合作社需要的手续。请发邮箱
责任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4/9/9 15:32:25
回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具体要求应当咨询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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