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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4/28 15:04:5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4月27日,高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续金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负责人就“立法法相关知识”进行了解读。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报告,关于国家卫生县创建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实施高阳县环城水系片区公益工程综合提升项目有关事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好全国人代会精神,是全县人大系统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人代会精神上来。要围绕中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群众所需所盼,主动担当,高效监督,共同凝聚全县人民合力,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高阳场景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共抓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级人大代表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全县上下积极投身到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宣传、示范、引领和监督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督导责任,推进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发、田义、冯新策,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王建发受续金明委托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润宽,县政府负责人梁伟;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阳分局、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负责人,锦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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