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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2014年城区防汛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6/25 16:44:34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为保证我县城区居民安全度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城区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城区防汛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针对城区防汛特点,立足防大汛、抗大涝,解决相对集中降水对城市的影响。坚持专群结合、标本兼治、先急后缓的原则,全城动员,全民动手,以外涝不进城、内涝不成灾为目标,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二、责任分工

(一)发改局:负责抗灾、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确保调拨供应。

(二)财政局:负责防汛资金的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三)住建局:传达贯彻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指示,具体负责城区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城区防汛预案,成立城区防汛抢险突击队;做好汛前城区管道清淤、排水管道出口检查;负责城区防洪排涝组织指挥工作,抓好城区防洪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指挥调度;负责城区防汛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交接等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准备并检修好城区防汛所需必备物资设备;对城区范围内房屋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危房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检修。

(四)高阳镇:负责城区各村的汛期抢险物料、防汛器械配备,摸清城区范围内存水坑情况,组织各村组建抢险队,搞好演练,做好重点防汛区域的调查摸底和应急状态下的抢险组织工作。

(五)交通运输局、交警部门:负责城区防汛期间抢险物料运输车辆的组织和安排,保证城区防汛车辆的顺畅通行。

(六)商务局:储备好城区防汛物料、雨具。负责所属企业厂区的排水及车间、仓库的汛期安全。

(七)供销社:储备好城区防汛物料。

(八)供电公司:负责城区输变电工程运行安全,线路畅通,确保防汛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九)公安局:负责城区防汛抢险期间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工作,协助城区防汛指挥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十)教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危旧校舍的检查与维修,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并制订和落实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方案。

(十一)民政局:负责敬老院的安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老人疏散工作;负责城区洪涝灾民的生活安置及救济工作。

(十二)卫生局:成立城区防汛抢险医疗救护队,并配备救护车辆,做好城区防汛期间的抢救和卫生防疫准备工作。

(十三)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及气象信息。

(十四)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有线、无线通讯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汛期通信安全畅通。

(十五)保险公司:做好城区各工矿企业及家庭洪涝灾害的理赔工作。

(十六)宣传部、电视台:负责汛情的及时发布。

(十七)石油公司:保证城区防汛抢险期间的汽油、柴油供应。

(十八)各单位家属居住区的防汛工作由所属单位负责;各生活小区由产权单位负责;城区内各社区由高阳镇和社区办负责。

(十九)其他单位按照城区防汛指挥部的调度,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

三、保证措施

  (一)落实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城区防汛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城区防汛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对单位的防汛工作全面负责,及时解决城区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城区防汛、抢险预案。汛情紧急时,必须在第一线指挥调度,组织抢险救灾。要严肃城区防汛纪律,坚决执行城区防汛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对违反纪律,不执行防汛调度命令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防汛任务。城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重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城区内排水管道和沟渠内的废渣、垃圾,本着“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住建局督促相关单位,于71日前清理完毕。对因逾期完不成清淤任务而使排水受阻、造成损失的单位,要依法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对占压排洪、排水设施造成淤堵的,要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住建局要对城区内的排水管道及时进行疏浚,对缺损的雨水箅子、井盖、排水沟盖板及时补换,保证排水畅通。如遇特大暴雨出现城区内涝,要果断采取措施疏通检察院东侧排水口与岳家佐排水口。

(三)落实防汛队伍,备足防汛物资。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城区防汛工作实际需要,组织一定数量的城区防汛队伍,搞好防汛基本知识的学习和技能培训,并组织好实战演习,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抢险队伍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单位人数的二分之一。城区各企业单位的抢险队伍不少于15人。各部门、各单位要备足、备齐防汛物料。城区防汛物料要定点存放,登记造册,专人管理,不得挪用。交通部门负责准备运输车辆10部;建设部门准备挖掘机3部、装载机2部;粮食部门负责准备麻袋5000条;商务部门负责准备编织袋10000条、铁丝5吨、桩木30立方米、钢管500根、雨衣200件;民政部门负责准备帐篷50顶;电力部门负责准备防水电缆1000米、发电机3台、应急照明灯50盏。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城区防汛物资落实到所辖单位、落实好存放地点、具体负责人和联系电话,报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确保抢险需要。所有城区防汛物资必须于71日前准备完毕。

(四)建立防汛机构,完善上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调整充实城区防汛指挥机构,并将防汛领导机构、防汛抢险队成员、值班表、值班电话号码和值班车辆于71日前报到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自71日至930日,各部门、各单位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汛情、灾情上报要做到及时、准确、迅速。

(五)突出重点部位,明确责任分工。将城区内重点低洼易涝地段分为五片,具体情况如下表:

重点区域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转移方向

安置地点

北关张家大院

住建局

赵仲超

商贸大街向南

东街小学

水利局对面家属区

住建局

赵仲超

商贸大街向南

东街小学

农机公司家属院

商务局

周育松

织鑫大街向南

高阳中学

染线厂家属区

商务局

周育松

建新大街向北

高阳师范

宏润小区东侧军转干家属区

环保局

刘振新

文化路向东

高阳师范

各责任单位要对分包责任段内房屋进行调查摸底,将危房间数、户数、人数登记造册,71日前报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各单位接到重大汛情警报后,要按照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组织群众向预定方向转移,安置到预定地点,维护好社会秩序,稳定好社会治安,确保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组织领导

城区防汛工作要在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以系统和单位为主,搞好城区防汛工作。为加强对城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调整充实了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李东海担任总指挥,住建、发改、财政、卫生、国土、水利、交通、公安、教育、商务、县社、供电、民政、气象、粮食、联通、移动、保险、高阳镇、社区办、电视台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具体负责协调、调度和落实工作。城区各单位要坚决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全方位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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