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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食药安全 诚信高阳”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为主线,以推进监管体制改革为动力,以隐患排查、集中整治为重点,以创建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为载体,以强化技术支撑为保障,以健全诚信体系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为基础,促进全县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发展,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推进体系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决议》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改革完善食药监管体制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妥推进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二)完善基层管理体系。加快完善乡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充实监管力量,落实管理责任。在行政村和社区逐步实行包村(社区)干部、食品监管人员、公安干警、食品安全协管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六员联防”制度,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社会监督网络,建立健全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监管体系。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科学规划、积极引导、优化资源、集约发展的方针,发挥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推进区域性食品工业产业聚集、品牌建设和链式发展。针对我县特色食品产业特点,合理组织部门分工,规划园区用地,制定配套政策,加快转型升级,扶持优势企业,发挥集聚效应。
(四)认真落实惠民实事。依托“河北军粮”等品牌优势,在我县新建1家河北军粮便民店;巩固提升2013年早餐安全示范点,2014年再创建5家;加强学生“小饭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标准,定期向社会公示,维护中小学生用餐安全;整合现有资源,依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通举报受理平台,形成集投诉、受理、处置、督办、反馈为一体的全县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体系。
二、深化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
(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控制,建立科学规范的风险交流、预警工作机制和体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分析研判,强化全过程全链条风险识别研判、处置措施。对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实施整治督办制度,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切实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
(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乳品、肉及肉制品、白酒、违禁超限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识、农村食品、食用油、调味品、淀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明胶和含明胶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饭桌”、食品问题多发区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坚决防范食品安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重点针对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采用明察暗访等形式,督导各单位将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确保食品安全形势稳定。
(七)严惩重处违法犯罪。坚持重典治乱,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或带有行业共性的食品安全犯罪,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三、提升保障能力,强化机制建设
(八)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逐步形成分工明确、协作紧密、运转顺畅的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健全我县农产品综合质检站,推动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督促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加快建设和完善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提升对重金属、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等有害物质的检测能力。对不具备自检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强制实行委托检验。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
(九)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建设,强化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发挥其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作用。通过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签署合作协议、专项合作、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促进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十)开展各类人员培训。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基层监管队伍为重点,组织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的培训,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一)强化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制定我县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规划,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应急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加强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和统筹协调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四、广泛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
(十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道德讲堂”等多种形式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及成效,深入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调动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社会公众应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全力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共治。
(十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广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科学设定评价条件,划分风险等级,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用足用好“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坚决予以曝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销毁相关制度,探索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强制保险、民事赔偿、质量安全授权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等制度。
(十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弘扬诚信经营精神,继续开展食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推动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税收、用地审批等挂钩。培育企业诚信文化,引导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利益导向和“明信知耻、惩恶扬善”的道德风气。
(十五)提高社会监督水平。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完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运行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好食品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组织作用,探索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有效解决行业内部共性问题。完善食品安全新闻宣传通气会和媒体交流热线等机制,支持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严格执行重大新闻统一发布制度。
五、落实保障措施,加强作风建设
(十六)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层层推动责任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评估本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协调解决本地食品安全重大问题。
(十七)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各项规定,杜绝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现象。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严厉惩处食品安全失职、渎职行为。加强对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稽查执法、认证检查等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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