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蒲口渠系生态环境整治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高阳县水利局委托河北坤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高阳县蒲口渠系生态环境整治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高阳县蒲口渠系生态环境整治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高阳县蒲口渠系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共建设生态驳岸15.3公里,建设河道走廊人工湿地1座。建设地点位于孝义河蒲口总排干、西排干、中排干、东排干。其中蒲口总排干位于蒲口镇;西排干位于县城西侧和北侧,主要分布在晋庄镇;中排干部分位于锦华街道、部分位于晋庄镇、部分位于蒲口镇;东排干部分位于锦华街道、部分位于蒲口镇。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等→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及环境敏感点→编制工作方案→现场详细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完善报告书→报送审批部门审查。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阳县水利局
地址:保定市高阳县朝阳路65号
联系人:续金辉
电话:15533293988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坤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7-1-2001
联系人:刘姗姗 联系电话:15931875263
邮 箱:504997343@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将意见填写后提交即可(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高阳县水利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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