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0日,高阳县财政局圆满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工作。
根据高阳县财政局联合高阳县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高阳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对2013年7月1日前在我县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重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进行淘汰,已淘汰相关车辆113辆。首次补贴118.15万元,二次补贴80.14万元。圆满完成了本年度补贴资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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