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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2021年度考入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实施资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6/3 16:13:2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高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2021年度考入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实施资助的公告

      为落实好2021年“助残助孤服务工程”,按照省、市残联相关文件精神,保障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教育,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21年度考入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实施资助政策公布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一)资助范围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院校 (含特殊教育)研究生、本科生、大专、中专的保定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通过自学考试、函授院校、远程教育取得相关学历的残疾学生。(二)资助标准1.困难残疾研究生由省一次性资助每人6000元。2.困难残疾本科生由省一次性资助每人5000元。3.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由省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4.非困难残疾研究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4000元。5.非困难残疾本科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6.非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2000元。7.对残疾专科生、中专生以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中专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2000元。8.对当年所有通过自学考试、函授院校、远程教育取得相关学历的残疾学生,按照上述学历资助标准,由市级给予一次性资助。

      二、资助对象条件和提供申请材料(一)资助对象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团结同学,奋发向上。3.残疾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4.申请省级资助的需提供下列条件其中一项即可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②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③特困供养的残疾人。(二)提供申请材料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3.当年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4.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原件);5.申请省资助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或家长尽早向县残联教育就业部联系报名,咨询电话:5656059报名截止日期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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