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并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出台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状况,为更加有效地实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8 www.gao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政府 主办: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2-6699604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657号-1 网站标识码:130628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802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