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申报时间:2021年1月6日至1月25日报销所需材料:
患者报销时需携带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保定域外就医的财政票据、处方、检验报告、《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外购药品、外地检查审批表》。
申报地点:高阳县医疗保障局205房间咨询电话:0312-6656261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报销申报时间:2021年1月6日至1月25日报销所需材料:
患者报销时需携带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社会保障卡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在同一张A4纸上)、保定域外就医的财政票据(机打票据)、费用明细单、处方、检验报告、诊断证明、《保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外购药品、外地检查审批表》。
申报地点:高阳县医疗保障局208房间咨询电话:0312-669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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