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县政府召开第十七届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县长闫向阳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河北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传达学习了全省重点项目建设暨经济运行调度视频会议、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全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全省地方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精神;研究讨论了《高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听取了我县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涉外疫情防控、地方志修编等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宜。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化立法的先河,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要条文,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同时,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对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往实里做、往细里抓,查漏补缺,完善提高;要围绕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危爆品安全、燃气安全、施工工地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在奋力夺取“双胜利”、实现“三个圆满收官”的关键时间节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项目是第一支撑”的理念,聚焦目标任务,强力攻坚克难,盯紧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用心用力抓好城中村改造工作。要科学谋划,稳步推进,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确定城中村改造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实施。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做法,探索推进城中村改造新方法、新路径。要坚持人民至上,依法规范操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地保障好百姓的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在9月8日召开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还需要付出持续努力”。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严格按照现行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和指挥体系要求,确保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执行有力。特别是在涉外疫情防控上,信息渠道务必要畅通,底数底码务必要清楚,人员接运务必要闭环,相应措施务必要到位,后续服务务必要跟上,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会议强调,高阳县紧邻雄安新区,地处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特殊。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力加速推进气代煤改造、孝义河傍水村生活污水治理、孝义河河道综合整治、庞口镇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项目。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毫不放松、持之以恒地抓好扬尘治理、VOCs治理、机动车治理、秸秆垃圾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等工作,紧紧盯住孝义河、潴龙河、小白河,加大非法排污打击力度,加强断面水质检测,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管控危废和固废,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东方,副县长王健、孙云龙、张磊,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侯志森,副县长陈国光(挂职)出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培元,县政协副主席王彦卿,县人武部副部长张玉青列席会议。
政府办各主任,各乡镇长、锦华街道办事处主任,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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