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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2020年考入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7/31 16:56:1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2020年度考入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政策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院校 (含特殊教育)研究生、本科生、大专、中专的高阳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通过自学考试、函授院校、远程教育取得相关学历的残疾学生。

    (二)资助标准。1.贫困残疾研究生由省一次性资助每人6000元。2.贫困残疾本科生由省一次性资助每人5000元。3.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由省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4.非贫困残疾研究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4000元。5.非贫困残疾本科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6.非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2000元。7.对残疾专科生、中专生以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中专生由市级一次性资助每人2000元。8.对当年所有通过自学考试、函授院校、远程教育取得相关学历的残疾学生,按照上述学历资助标准,由市级给予一次性资助。

    二、资助对象条件和提供申请材料

    (一)资助对象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团结同学,奋发向上。3.残疾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4.申请省级资助的需提供下列条件其中一项即可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②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③特困供养的残疾人。

    (二)提供申请材料。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3.当年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4.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原件);5.申请省资助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三、申报程序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携带申请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申请资助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填报《河北省(保定市)资助当年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申请表》,经县(市、区)残联审核,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当地公示一周后上报市级残联。

    四、重点注意

    为了让统战、教育、民政、扶贫、工会、团委、残联等部门以及企业、 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等资金,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类资金要统筹安排,凡已享受资助并达到救助标准的不再重复资助。对于属于符合资助条件,2019年没有得到资助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2020年可一并进行统计资助。

    五、报名截止日期、联系人、咨询电话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5日。

    联系人:县残联  葛伍立

    咨询电话:    6631578    6632576

    希望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努力实现惠残政策残疾人“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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