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主体情况
经债权人申请,2015年9月30日高阳县人民法院(下称高阳法院)裁定受理高阳县鑫境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鑫境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鑫境界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经债权人申请,2015年12月22日高阳法院裁定受理保定佳园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佳园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佳园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经两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共同申请,2019年6月5日高阳法院裁定鑫境界公司和佳园公司(下称两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合并审理。
经两公司出资人申请,2019年10月18日高阳法院裁定两公司合并重整。
重整期间,管理人负责管理债务人(两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负责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启动本项目已确定写入重整计划草案。
本次招募施工单位事宜由管理人负责。
本事宜待后的施工合同条款及正式合同,由两公司和管理人与中选单位共同签署。
二、项目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住宅房建项目A区工程、B区工程;
(二)项目地点:河北省高阳县北二环颛顼公园西侧;
(三)A区工程:高国用(2014)025号、高国用(2013)041号,58.44亩,总建筑面积101719平方米(7栋住宅楼+配套建安工程);
(四)B区工程:高国用(2014)037号,32.45亩,总建筑面积60249平方米(5栋住宅楼+配套建安工程);
(五)房建项目工程相关手续,正在逐步完善中。
三、施工单位及资质(信)条件
(一)选定两家施工单位,均应当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从A区工程和B区工程中择一参选(不可选择两个)。
(二)施工单位需具有保障质量达标、竣工验收合格及相应的资金支付保证,杜绝发生因拖欠建安工、料费用而引发的社会维稳事件,并承诺“按施工进度支付建安工程费用”的事项、全程接受管理人的监督。
(三)接受监督、按施工进度支付建安工程款的资金保证(下称施工保证金)方式:方式一全部现金,方式二银行保函。
全部现金:A区工程需提供4000万元至8000万元,B区工程需提供3000万元至6000万元。
银行保函:A区工程需提供担保额度6000万元以上,B区工程需提供担保额度4000万元以上。
银行保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和条件: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四家银行且为地级市以上分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见索即付保函)、其内容:在保函生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我方(银行)收到受益人(管理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后5日内,无条件地向受益人支付款项,否则自滞纳之日起,我方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受益人支付违约金。
(四)施工单位可自行出借或介绍融资5000万元至15000万元资金,利率原则上按照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期限原则上一年。本项目工程可提供土地“解押、担保”,融资借款事宜详见《关于土地解押再抵押融资办法》(领取招募文件后可获取)。
(五)施工单位需具有安全施工措施和优质施工方案。
(六)施工单位需具有疫情防控安全措施。
四、施工方式及条件
(一)施工保证金的使用:原则按进场施工、正负零、五层主体结顶、主体工程完工等施工进度和管理人经营管理费用的实际发生支付。
(二)房建项目工程达标、竣工之前发生的建安工程费用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全部垫付。
(三)工程款结算原则:按河北省2012年定额(冀建市〔2012〕406号)计价,建安工程材料价格按届时保定市生效的指导价格确定;施工单位可自愿下浮取费率。
(四)两公司尚有190余亩土地待开发,本次招募选定的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对后续开发项目享有优先承建权。
五、工程价款结算及保障
(一)管理人在重整计划草案中明确:售房款项优先用于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房产开发利润用于偿付破产债权。
(二)施工单位承建项目的售房收入,在满足本房建项目后期工程款的情况下,再考虑他项支出。
(三)若售房进度快,售房收入达到足以支付全部工程款的时点早于管理人拨付完毕施工保证金的时点,管理人将及时退还剩余施工保证金。待后的工程款原则按施工进度拨付。
(四)施工单位承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管理人向施工单位付清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工程款。
(五)若售房进度慢,售房收入不能及时满足支付全部工程款(施工保证金除外)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况,未支付的工程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2条的规定列为共益债务,以确保实现施工单位的全部工程款。
六、报名流程
(一)2020年6月8日17时之前,施工单位向管理人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二)2020年6月9日17时之前,管理人完成资格审查,并以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以施工单位报名表为准)向符合资格的施工单位发出《通知函》。
(三)2020年6月11日17时之前,符合资格的施工单位向管理人银行账户缴纳500万元参与保证金后,联系管理人购买《招募文件》(含附件)。
七、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每页加盖公章)
(一)施工单位报名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代理人授权书
(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承诺书
八、报名材料接收
(一)接收时间:2020年6月8日17时之前(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二)接收地点:河北省高阳县佳园大街颛顼公园西侧佳园公司办公楼(管理人办公室)
(三)接 收 人:孙律师 徐律师
高阳县鑫境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保定佳园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年6月2日
附件:
1.施工单位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代理人授权书
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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