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频道 >> 机构职能
高阳法院执行干警善意执行陪嫁物品终返还
发布时间:2020/4/10 15:39:4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3月31日,高阳法院执行局本着少接触、少聚集的原则顺利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成功将陪嫁物品转交到申请人手上。

    原告彭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后,被告张某某一直未将陪嫁物品返还原告彭某某。案件进行到执行阶段,经送达执行手续后,执行法官、执行干警迅速商议执行方案,为使双方发生冲突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微信与张某某进行沟通协商劝诫,最终张某某答应将陪嫁物品还给彭某某。在执行法官的建议下,双方同意于3月31日在高阳法院门口交接陪嫁物品。

    3月31日上午9点,执行法官、执行干警在法院门口集合,为维持现场秩序做准备。物品交接过程中,为减少人员聚集且避免矛盾发生,经与双方沟通,被执行人张某某将陪嫁物品放置法院门口离开后,再由申请人彭某某装车拉走。由于双方来的人员较少,大件物品并不好装卸,执行干警看到此情况后本着善意执行的原则,主动上手帮助当事人装卸,保障了案件的顺利执结,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8 www.gao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政府
主办: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2-6699604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657号-1   网站标识码:130628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802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