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预计2020年2月1日起,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我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以良至轻(中)度污染为主。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县于2月1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应急响应措施。
高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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