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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防控要求,合力做好节后上班的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有效保障办事群众以及医保窗口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部分医保业务办理事项进行了简化、调整或延期,特通知如下:
一、医保征缴业务
(一)职工医疗保险征缴
1、“非必须、晚办理”。请各企事业单位对于非必须办理的业务尽量延后办理。
2、“微信办、少排队”。特殊时期征缴业务微信办理,各参保单位需要办理征缴业务的,只需医保工作群提供照片手续(待疫情缓解后再补办纸质手续),我们会安排专人进行办理,不必来医保局排队等候。
3、“即办理、少停留”。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如有必须办理业务情况,各参保单位统一汇总统一办理。
职工医保征缴办电话:6699322(工作日)
(二)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
为持续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征缴时间延长至2月底,征缴方式为网上征缴(扫描二维码或微信城市服务)。因信息错误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网上征缴的可电话咨询办理。
新生儿参保缴费,可在出生6个月内电话咨询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到居民医保办补缴参保缴费相关资料。
城乡医保咨询电话:6600638(工作日)
二、定点医药机构对账交票业务
本月各定点医药机构采取微信对账方式对账,请各定点医药机构注意微信群对账信息,核对无误后微信告知即可。
三、医保报销业务
办理医保报销业务的人员,若没有特殊情况,建议疫情结束后再到大厅办理相关业务,报销政策和待遇不受时间影响。
四、线上备案业务
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全面实行线上备案绿色通道。具体备案手续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办理:
(一)生育保险备案
需要办理生育医疗保险业务的,需提前通过电话备案。
职工生育保险备案电话:6656261(工作日)
城乡医保生育保险备案电话:6699672(工作日)
(二)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备案
需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可以搜索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异地就医业务办理。进入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异地就医”进行自助备案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办理。
职工医保备案电话:6656261(工作日)
居民医保备案电话:6699672(工作日)
(三)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就医备案
患者受到意外伤害,住院24小时之内拨打意外伤害案件备案电话:6290766,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相关材料。
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面对疫情我们不能有侥幸心理,要客观认识、冷静对待、科学防范、众志成城、团结一心、战胜疫情。进入医保局请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
医保局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630966
高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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