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26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2月2日前,高阳县主城区机动车不执行尾号限行,2月3日起继续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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