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起,有效期5年,高阳县城建成区宏润大街(南至与保沧路交叉口,北至北二环)以东,北二环以南,佟麟阁大街以西,保沧路、延庆路至商贸大街北圈头南村口连线以北(含商贸城建成区)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经查证属实予以表扬、奖励,举报电话:110。
高阳县公安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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