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频道 >> 公告公示
高阳县禁止、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发布时间:2020/1/28 14:59:12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2019年6月26日起,有效期5年,高阳县城建成区宏润大街(南至与保沧路交叉口,北至北二环)以东,北二环以南,佟麟阁大街以西,保沧路、延庆路至商贸大街北圈头南村口连线以北(含商贸城建成区)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经查证属实予以表扬、奖励,举报电话:110。

 

高阳县公安局宣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8 www.gao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政府
主办: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2-6699604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657号-1   网站标识码:130628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802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