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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22 11:14:06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关于近期空气质量预测及管控建议的函》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的通知》要求,预计2020年1月23日起,受强冷空气影响,保定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按上级通知精神,高阳县于1月23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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