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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单位
发布时间:2013/12/5 16:25:2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日前,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对31个省(区、市)推荐的55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进行了第二轮评审,我县由县长马一蕊、常务副县长刘立朋带队,组织县发改局相关同志参加了此次评审。经过激烈竞争,我县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被确定为2013年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7个东部县之一,目前,创建地区名单正在国家发改委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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