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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9/6 11:02:3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阳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锦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高阳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92



高阳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保障城乡居民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关于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公告》(201823号公告)、《社保费二组关于下发城乡居民两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社会保险征管服务业务操作手册的通知》(税总社二便函〔20191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冀税发〔2019103号)和《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冀人社规 〔201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改革,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程,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化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和市政府城乡居民两险征收工作的有关要求,平稳有序地开展城乡两险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征缴管理,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优化缴费服务,增强缴费人获得感,是当前集中征缴城乡居民两险的首要任务。 

二、征收范围和实施内容

(一)征收对象 

全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县城乡居民。要全部实现参保,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201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设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7个档次,按年参保,由参保人员自由选档缴费。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仍按100元档次,由政府代缴。 

政府补贴标准:100元、200元档次补贴30元。200元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如下表 

缴费档次

100

200

300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政府补贴

30

30

45

60

75

90

105

120


新参保人员:新参保人员由个人向村协办员提出申请,乡镇核实录入系统,参保登记完成后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参保人员需提供资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社保卡(工商银行卡) 

(三)集中征缴时间 

201995日—2019925

(四)缴费方式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自20191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为了方便广大城乡居民,我省研发了多种缴费模式,我县本着简单、高效、易行原则,最终决定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采取微信缴费模式,缴费人员只需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即可实现网上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征缴流程: 

1.手机打开微信搜索、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2.点击左下角“办税服务厅”

3.选择“社保缴纳”模块中的“城乡居民社保费”

4.选择“城乡养老自主缴费” 

5.输入身份证号,点击“查询” 

6.系统自动带出缴费人姓名、社保编码、税务机关、缴费年度等信息,选择缴费金额后点击“完成” 

7.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缴费” 

8.点击“立即支付” 

9.点击“确认支付” 

10.支付完成 

(五)征缴数据传递 

城乡居民通过微信模式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费款直接进入税务部门在工商银行设立的待报解账户,由税务部门按日汇总缴入国库后,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保部门传递上解和入库明细数据,社保部门依据入库明细数据完成个人账户到账记录,并办理后续相关业务。本环节由系统后台自动完成。税务部门和社保主管部门实时沟通征缴进度和费款到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反馈至上级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今年保费征缴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高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财政局、人社局及县税务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征缴、宣传、辅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分片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政策指导和督办检查落实,加快征收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征收任务。 

  长:  蒋东方、孙云龙 

副组长:  魏双振、陈桂霞、孙民生 

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办)主管副职,张丙午、李辉、张华、冉春玲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及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资料在村务公开栏和人口密集的醒目部位张贴,使广大农村群众了解、熟悉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各协办员要积极引导周围人员尽快进行网上缴费,进而带动其他群众。重点加强对未参保人员的宣传动员,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意识。

(三)应急处置、建立机制。建立健全本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征管工作风险,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秩序。

(四)持续跟进、关注动态。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征缴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密切关注征收、记账、对账等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好衔接中的问题。共同做好问题跟踪与反馈,做到及时、顺畅推进,避免发生不良舆情。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将对保费征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按征缴进度进行通报,对组织实施不力、征缴进度缓慢、任务完成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图解《高阳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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