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到我县进行执法检查。县长闫向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续金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文德,副县长孙云龙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商贸城自备井封停点、高阳县圣翔染厂、污水处理厂、孝义河思乡桥、蒲口扬水站湿地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详细了解了我县南水北调受水区自备井关停情况,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检查组指出,高阳县重视“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工作,责任主体落实到位,措施得力,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检查组要求,各级人大代表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更好履行代表职责,及时反映基层群众提出的关于水污染治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一法一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