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3月1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立新为高阳县公安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王颖的高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三、任命:
吴伟光为高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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