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公告
据气象部门预测,3月份我县将持续出现重雾霾天气。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改善县城空气质量,按照保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公告》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公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31日,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0时,周六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县城区向阳路以北(含向阳路)、正阳路以南(不含正阳路)、佟麟阁大街以西(不含佟麟阁大街)、宏润大街以东(不含宏润大街)的县城区道路。
三、限行原则: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含临时号牌,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
四、限行措施
(一)县城区以内黄牌车、荷载2吨(含)以上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燃油三轮车继续禁止通行。
(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或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现场处罚。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以及经县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公务用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四)限行期间公交车免费乘车。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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