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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13/9/27 14:45:26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9月17日上午,我县在高阳会堂召开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推进会议。县委书记崔立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政府县长马一蕊主持。县委副书记张大鹏宣读《高阳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农工委书记孙亚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贵贤,政府副县长王素芬,政协副主席张琢玉出席会议。
    崔立新在讲话中指出,今天这次会议是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再动员、再部署,既是向农村落后面貌宣战的一次誓师大会,也是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一次推进大会。就此项工作的开展,崔立新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要利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全面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又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作为转作风、见行动、惠民生、聚民心的专项行动之一。这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河北农村实际,着眼全省科学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抓好这项工作,是我县落实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也是推动全县城乡发展整体上水平的重大机遇。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农村的全面小康,不仅包括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还包括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生活环境的改善、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30多年来,虽然农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但农村环境脏乱差、生活品质低的问题还非常突出,农民群众对改善生活环境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因此,改造提升农村面貌,既是广大农民的期盼,也是重大的民生任务,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乡镇、村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坚定干的决心,破除干的障碍,凝聚干的力量,始终带着感情、责任和追求大力度推进。
    崔立新强调,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分三年进行,2013年全面启动、重点突破,2014年纵深推进、形成规模,2015年全面提升、实现目标,力争全县农村面貌“年内求突破、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高阳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对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五个方面21项重点工作,以及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主体,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具体推进过程中,要注重把握五个方面,即:突出重点,奋力攻坚;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突出主体,发动引导;筹措资金,提供保障;搞好结合,统筹推进。
    崔立新最后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一项惠及全县农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我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走在全市前列,为“纺织强县、幸福高阳”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就我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的进一步开展,马一蕊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和崔书记讲话精神,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实效。具体工作中,要按照“全面部署、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打好“四大战役”,即:打好环境卫生整治战役;打好生态环境改善战役;打好农村文化建设战役;打好人居条件提升战役。做到“四个强化”,即:强化规划指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宣传发动;强化责任落实。
    马一蕊最后强调,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龙头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是造福全县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拒绝理由,扎实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彻底改变全县农村落后面貌,让全县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现代文明生活,为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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