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期间历来为孔明灯销售、燃放重要节点,燃放孔明灯容易引发火灾和意外事故,为杜绝安全隐患,2月19日晚,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局和公安局,连夜对我县步行街、人民公园、颛顼公园、孝义河公园、明珠花园、南关大庙等孔明灯贩卖、燃放多发区域和路段,组织开展孔明灯整治工作,及时制止贩卖、燃放孔明灯行为,坚决防止因燃放孔明灯而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广大群众切实增强对燃放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生产 、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2台,检查经营摊点200余户,未发现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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