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交警大队出现了暖心一幕:一面印有“一心为民着想,破案缜密迅速”的锦旗被送到高阳交警大队事故民警李峰手中,对事故民警缜密迅速破案、耐心细致调解事故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二十天前说起:2018年11月6日,在县城南大街农业银行门前,一辆自行车与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骑自行车的孩子腿部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事发后,面包车主下车简单询问了一下孩子的情况,见问题不大,双方就各自离开了。当孩子一瘸一拐地推着坏了的自行车回到家中,家长心疼坏了,问明原因后,立即打电话报警,希望通过交通管理部门找到肇事车主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大队民警在接到报警后,马上开始积极受理。由于事发地没有监控,交警在多方查验周边监控后锁定了嫌疑车辆。2018年11月8日,撞倒孩子的肇事车主及车辆被找到。肇事车主在交警部门的协调教育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给孩子及家长道歉。事件解决之后,孩子家长被交警部门积极处理、迅速出警、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的态度所感动,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在此,高阳交警提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慌张,应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并保护事故现场。
三、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四、遇到未成年的孩子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与监护人进行联系沟通,说清问题,讲清责任,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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