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庞口镇对镇域内燃煤锅炉进行了集中整治,规定6月30日前,镇域内所有生产经营性企业(摊点)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必须完成自行改造或者拆除清理,做到烟囱落地、锅炉移位、燃煤清零。
为做好示范带动,引导各生产经营企业(摊点)及时完成改造或拆除工作,6月11日,镇政府对机关燃煤锅炉进行了拆除。 下一步,镇政府将对各村燃煤锅炉进行摸底排查,督导改造或拆除工作。对逾期不执行的,镇政府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淘汰。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8 www.gao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政府 主办: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2-6699502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657号-1 网站标识码:130628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802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