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24小时严防死守。按照全市全县动员大会要求,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两委干部保持严防死守,严格落实巡查和值班制度,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24小时严防死守。在抓好禁烧的同时,对田间地头和村内杂草、树叶、垃圾等加强监控,明确专人收集、清运集中处理。
二是与种植大户签责任书。种植大户必须实行全量还田或其他可行的秸秆可利用措施。镇政府与种植大户签订责任书,严禁种植大户焚烧秸秆,实行专人监管,定期巡查,对违规者从严处理,带动和促进周边农户开展禁烧和综合利用。
三是严格处罚。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焚烧的决定》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充分发挥环保、公安的执法职能,对辖区内发现着火的村和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规定进行顶格处理。
四是实行疏堵结合。在加强禁烧管理同时,实行疏堵结合,积极推进多元利用,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实施秸秆粉碎还田,推进肥料化利用,加快草食型畜牧养殖,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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