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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依法拆除城区内影响容貌、占用规划绿地的临时建筑
发布时间:2016/4/14 9:26:0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按照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部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依法履行各项拆除手续后,牵头对城区内影响容貌、占用规划绿地的临时建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4月10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在供电公司、广播电视台和县委宣传部的配合下,强制拆除了大世界广场西南侧违法建筑物,历时三个小时,拆除面积60余平方米。

4月11日,根据城区绿化工程进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公安局、供电公司、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广播电视台、县委宣传部配合,对三利大街菜市场铁栅栏东侧的临建彩钢房、小铁屋和临建棚亭进行了集中拆除。拆除工作历时四小时,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50余名,拆除违法临建50余处。同时再次通知摊点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转移摊点,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挠城区绿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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