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45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6〕1号)和《高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实施方案》(高政字〔2016〕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采取公开招募、评审的方式,确定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建设的运营主体企业。现将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此项目包含以下项目建设内容: 1、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运营; 2、农村电商培训运营; 3、仓储物流配送建设运营。申报企业在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建设中应做好以上三项内容的建设,并保证按时间完成全覆盖任务。
二、有意参与高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实施的企业,请务于2016年4月15日下午5点前,向县商务局提交书面申请和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拟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及具体实施方案、证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逾期未能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争权。
附:《关于申报高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建设运营主体的通知》
联系电话:0312-6630676 0312-6699043
高阳县商务局 高阳县财政局
2016年4月8日
关于申报高阳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建设运营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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