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农林办、土地所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24村成立相应确权领导小组,由村支书、主任带3-5名人员开展具体工作。
二是突出思想发动。组织镇党政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人员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要求各村召开村“两委”干部和村民组长会议进行再发动。制作10条宣传标语,悬挂于重要路口和人员居住密集区,各村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内张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宣传,还通过村内高音喇叭广泛宣传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政策规定,调动广大农户主动参与、全力配合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消除推倒重来、重新分地等模糊认识。
三是严格监督,加强检查。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工作,镇上指定专人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阶段工作的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典型等。同时,不定期走访各村进行实地查验,及时了解掌握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对确权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及时落实相关人员进行调处和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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