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积极探索民生工程长效运行机制,坚持多措并举,筑牢2016年民生工程。
一是资金支出规范。加快民生资金支出进度,做到拨付及时、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对资金补助类项目,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等环节,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人。
二是资金保障有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编制民生工程预算,并适当予以倾斜,县级财政部门多倾斜一些、村集体筹集一些融资机制,真正使民生工程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是监督机制健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民生工程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和督促检查考核制度,做到民生工程全过程、无缝隙的有人管理、有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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