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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县20余个单位在人民公园内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今年宣传日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重点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活动中我县各参加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通过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册、播放普法音像、现场鉴别伪劣产品等多种形式,针对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向群众普及专业法律常识,大力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及行业部门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市民依法维权,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续金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农工委书记孙亚珍参加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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