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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检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落实工作进行督查调研
发布时间:2015/11/13 9:10:1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处长王立英、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副处长李孝君等精神卫生检查组一行10人到我县,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督查调研。

检查组于1110日下午到高阳县邢家南镇卫生院进行参观,查看了精神科病房,探望了住院病人,并询问其具体情况。

参观结束后,检查组以及陪同人员在邢家南镇卫生院四楼会议室召开座谈调研会。高阳县主管精神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卫生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民政局副局长、残联、综治办、人社等主管人员参加此次座谈会。

首先由主管县长简单介绍高阳县的基本情况与经济面貌,然后由卫生局局长做精神卫生工作汇报,具体汇报了自20135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县根据上级要求坚持一手抓宣传,一手抓贯彻落实,努力把这项工作宣传好,落实好,依法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今年共开展3场培训,4次督导,1次集中筛查活动。并组建了高阳县五保精神病托养中心,建立良好的双向转诊机制,严格落实发病报告和多部门沟通工作。民政局、公安局、残联、综治办、人社等部门一一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

汇报工作结束后,由检查组提问交流。检查组询问了邢家南镇卫生院精神科医师护士人员配备情况,病床、活动区以及患者劳动康复情况等等;询问公安系统是否有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例,甚至是否存在杀人隐患;询问县级基层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困难急需国家卫计委协助。

整个座谈会大家都围绕着为患者谋福利,为家属分忧愁,为社会创和谐的主题进行交流学习。此次督查调研使我县对今后的精神卫生工作有了更好的规划,学习了其他地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完善了我县精神卫生防治网络,提高了我县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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