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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高速交警高阳大队三中队民警在保沧高速朝阳站口查获一名未满18周岁男孩无证驾驶开大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3日上午10时,高阳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在保沧高速朝阳站口对一辆车牌号为冀FJ5XXX的蓝色重型大货车进行依法检查时,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发现驾驶员一脸稚气未消,脸色苍白,话语吞吞吐吐,一会说没带,一会说还没办下来,眼睛一直不敢直视民警,根据多年经验,民警断定该驾驶员可能存在无证驾驶的嫌疑,便将该驾驶员带回大队进行处理。经询问:该驾驶员王某,男,系河北保定市满城县人。常期从保定满城县要到保定高阳县一家厂子送棉制品,因是自家车,拉得货物是棉制品,重量非常轻,在家经常跟随家人外出送货,偶尔替家人代开一段,家人感觉男孩也代开过,所以就放心地让男孩开一段,可没成想到高速口让交警逮个正着。经上网查询,严某至今还未满18周岁,未取得驾驶资格,固不构成拘留条件,随后民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和家长进行了严肃的法律教育,并对其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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