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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乡长董宾任组长,乡人大主席罗志乾、副乡长马涛任副组长,乡其他副职为成员,具体负责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研究确定涉及秸秆焚烧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时向上级报告进度效果。
二是加强督导和巡查工作。抽调专人成立乡秸秆禁烧巡查工作队,不定时对各村进行督导巡查。乡包村干部全部入村现场监督,各村指定专职“禁烧员”,配备标志,进驻到地头,分工到地块,24小时轮流待岗值班,发现着火点及时进行扑灭,并上报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加强落实责任严惩重罚。村委会签订责任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发现焚烧秸秆的,及时制止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村两委班子考核,出现问题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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