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三利大街南段一起非法破坏城市树木案件进行了查处。经查,临街商户未经批准雇佣社会人员擅自破坏自属建筑物周边树木,在长达百米的范围内,50株树龄在10年以上的行道树被人为破坏。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直接责任人3.5万元的罚款,公安机关扣押作案工具和车辆,并对三名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8 www.gao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政府 主办: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2-6699604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657号-1 网站标识码:130628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802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