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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高阳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9/30 8:48:4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冀财预〔2015〕110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高阳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霍  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董艳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彦卿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新凯  县监察局局长

        杨立青  县审计局局长

郝彦君  县发改局局长

田靖秋  县工信局局长

张祥熙  县教育局局长

刘永生  县国土局局长

赵仲超  县住建局局长

李跃青  县交通局局长

王金鹏  县农业局局长

周育松  县商务局局长

王英泽  县水利局局长

赵海亮  县卫计局局长

白  江  县民政局局长

马建全  县文广新局局长

齐映天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魁生  县公安局副政委、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各项工作,制定任务清单和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逐单位、逐项目抓好消化进度,确保各项盘活政策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王彦卿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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