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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警示降低集体食堂群体性食物中毒风险
发布时间:2015/9/30 8:39:53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食药监总局对集体食堂管理者及开办者提出以下警示:

一是要严把原料进货关。严禁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采购记录等制度要求。

二是要严控加工制作过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落实食品加工温度和食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尤其是对于需要冷藏、冷冻和冷链运输的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三是要加强对集体食堂环境卫生的管控,做好防尘、防鼠、防虫害工作。

四是要提高饮用水食品安全意识,防控因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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