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宣”。通过高音喇叭、宣传栏、条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普法”、群防群治、依法信访等内容,促使上访人依法有序上访,有力杜绝缠访等不良行为。
二是“调”。发挥乡信访工作中心的作用,公正、依法、科学、稳妥处置和调处各类矛盾,努力做到耐心、细致、有技巧地释法和调解,从源头上弱化上访案件发生。
三是“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适时对事态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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