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曹焯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县政府决定:
曹焯炜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环卫局局长;
薛永刚同志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环卫局局长职务;
何登攀同志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满);
赵丽娟同志任监察局县直第三监察分局局长;
韩继同志任监察局县直第四监察分局局长;
赵曙光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
李红伟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李上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刘艳敏同志任发展改革局副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职务;
程申亮同志任教育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教育局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齐卫东同志任教育局副局长;
霍玉超同志任民政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刚同志任司法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吴士录同志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盛立新同志任环保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环保局主任科员职务;
冉宏达同志任环保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环保局副局长职务;
边庆来同志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刘合新同志任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宫建军同志任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殷新生同志任卫生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韩克亮、侯占女同志任卫生局副局长;
魏正学同志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常赛坤同志任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吉宗同志任审计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审计局主任科员职务;
杨艳青同志任审计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孙志宁同志任纺织产业聚集区管委会招商合作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魏文申、李国胜同志任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侯春峰同志任庞口汽车农机配件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郝红涛同志任纺织商贸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昭坤同志不再担任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赵学青同志不再担任商贸城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大勇同志不再担任监察局乡镇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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