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1月30日起,高阳县医院全面实施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医院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药品实行零差价,通过提高服务价格、财政补偿等措施进行适当调整。为了减轻全县40余名终末期肾病(尿毒症)患者长期反复透析负担,医院决定血液透析治疗费用不上调, 仍维持原格360元不变,相当于每人每次医院照顾血透费用52元,全年将减免血透费用达26万余元,从而保障了血液透析患者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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