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立朋任组长的高阳县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在县环保局下设办公室,会议期间有关成员实行集中办公。各级各部门成立相应保障机构。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8 www.gao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政府 主办: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2-6699604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657号-1 网站标识码:130628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802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