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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高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爱“不打烊”
发布时间:2023/5/19 10:24:0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5月20日因谐音“我爱你”而备受青年男女青睐,是结婚登记高峰日,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满足群众“520”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高阳县婚姻登记处5月20日当天正常受理结婚登记业务。

温馨提示:由于今年的5月20日恰逢周六,只受理结婚登记业务,当天不办理查档、补证和离婚登记等其他业务。

倡议新人们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希望大家理性看待结婚登记日期,不必非要“扎堆”办理,只要感情好,天天都是好日子。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条件

1、当事人达到法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男女双方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婚姻状况应与当事人现有婚姻状况相符,即“未婚、离婚、丧偶”,现役军人需持有效的军人证件、身份证、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再婚当事人还需出具: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及判决书生效证明。

4、提交3张2寸红底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注意事项: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312-660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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