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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首次采用微博进行庭审直播
发布时间:2014/7/22 9:30:42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716上午九时,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刘某与被告刘某、刘某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并首次采用微博这一形式对案件进行了现场直播。

此次微博直播,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安排专门人员提前谋划,负责调控相应设备,及时发布开庭公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次的微博直播涵盖了庭审的全过程。从法庭调查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休庭都体现在了微博中。十几条微博不仅包含了文字内容还配有庭审现场、证据图片等,以多种形式把案件传播出去,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积极回应。

微博作为新时代传媒,具有发布信息快、传播远的特点。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进行庭审直播,将具体案例最大限度的公开,在群众的监督中实现权力运行的公开与公正。今后,该院将会增加微博直播的数量,与更多的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助推司法公开,促进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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