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公安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时间:2024-07-01 发布机构:高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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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公安局是高阳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业务上受河北省公安厅、保定市公安局监督和指导,担负着组织协调全县公安工作的任务。高阳县公安局辖区有8个派出所。全县公安机关实有警力665人。在县委、县政府和公安部、市局的领导下,高阳县公安局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全县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品;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六、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
七、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场所;
八、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任务;
十、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十一、负责县局直管部门的公安设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二、执行、实施全县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并查处本县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公安部、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指挥中心
负责掌握全县公安警务信息、犯罪对策研究、公安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和文秘档案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领导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在局领导指挥下协调各警种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勤务;负责110报警台的相关工作;承担公安通讯网络建设和管理;承办重要文件、会务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采购、发放和管理;负责公安业务经费申报、管理和使用及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公安固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和基建、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县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采购、发放和管理;负责公安业务经费申报、管理和使用及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公安固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和基建、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政治处
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全县公安民警警衔管理、职称评定管理、人民警察录用报批等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党务、团委;责退休民警的管理工作
(四)工会
工会有四项社会职能,分别是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和教育职能。
维护职能:在维护公安机关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是工会服务于全县公安工作中心任务的主要手段;
建设职能: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公安工作任务促进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现居地的民主管理;
教育职能: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五)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委的决议、决定,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性,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3.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并加强监督工作。
4.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重视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六)妇委会
主持妇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妇委会会议和妇女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妇女组织决议、指示;抓好妇委会班子建设,做好妇委会成员的分工和协作,充分发挥妇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了解和分析女士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等。
(七)纪检监察室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预防和查处,依法进行公安内部审计;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八)政保大队
负责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影响全县国内安全的动态,搞好情报资料分析,研究拟定对策,做好防范工作;负责组织、指挥、监督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九)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研究、拟定和实施全县治安管理的对策和规定;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负责治安案件的查处以及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指导和直接组织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对首长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证据,侦办网络犯罪案件;研究、拟定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监察工作。
(十一)特巡警大队
负责预防、制止犯罪行为和处置突发事件;警戒紧急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与处置灾害事故,抢救人员和财物;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对规定范围内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紧急处置;化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巡查辖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有关单位、居民消除安全隐患;负责群众报警、求助的接警、处警、求助;执行法制、法规规定的由110民警执行的其他任务;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二)禁毒大队
负责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
(十三)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态、趋势和对策;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协调跨地区刑事案件的侦破;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侦查;负责全县刑事技术工作,为侦查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及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负责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经济犯罪及涉税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跨地区重特大经济案件和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
(十四)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经济犯罪及涉税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跨地区重特大经济案件和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
(十五)户政管理中队
负责户政管理,承办全县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户籍、居民身份证。
(十六)出入境管理大队
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重点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管理;负责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十七)法制大队
负责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组织和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内容的执法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劳动教养呈报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承办案件的审批和报捕移送起诉工作。
(十八)交通管理大队
指导并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涉路违法犯罪;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
二、派出机构
全县共设置8个派出所。即锦华街道派出所、庞口镇派出所、庞家佐镇派出所、西演镇派出所、邢南镇派出所、晋庄镇派出所、蒲口镇派出所、小王果庄镇派出所均为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析研究辖区内的敌情、社会治安情况,适时做好相应的对策;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预防打击犯罪、整治治安的对策;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负责辖区内的户籍管理;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监管场所
(一)高阳县看守所
负责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生活;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进行。
(二)高阳县拘留所
负责对被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保障监室安全,组织被拘留人员的学习、劳动,管理被拘留人员的生活、卫生。
办公地址:高阳县兴阳路12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
联系电话:0312——6623723
负责人:侯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