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时间:2024-07-01 发布机构: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字体: 】    打印
一、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四)统筹管理教育和体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五)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和学校(幼儿园)自有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检查、监督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七)研究制定全县各类教育的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在省、市、县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审批公办各类学校的设置和高中段及以下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毕业证书的审核、发放。
(八)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九)负责本系统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总校、直属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十)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的培训、考核、考察、任免工作;管理学校中层干部和校级后备干部,加强校长队伍建设。
(十一)依法管理教师队伍,负责教师的调配、职称、培训和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参与经济、科学、教育统筹和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
(十三)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体育工作、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劳动实践工作;落实国家国防教育政策、法规、规划,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十四)指导教育经费预决算工作,依法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设施的配置以及计划统计工作;协调教师工资福利政策的落实。
(十五)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十六)指导推动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十七)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汉语文字规范、标准的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社会用字规范管理。
(十八)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十九)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根据国家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公共体育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研究拟定体育产业的政策规定,发展体育市场;制定全县体育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和审核程序。指导全县体育社团工作并负责资格审查。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高阳县教体局股室设置和职能
(一)办公室。1、组织党员学习并对党员监督管理。做好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工作。协助县委教育工委管理教育系统党组织,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2、协调机关政务、事务、会务、文秘、保密、政务公开、值班等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和宣传工作。3、负责机关日常财务报支、办公用品的供应及其它后勤工作。4、负责教育系统妇女工作。
(二)基础教育股(扶贫办)。1、管理、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业务管理工作,拟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2、负责全县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3、负责课程计划执行,中小学教材、管理及审订工作。4、负责规范办学、贫困生救助、大学生助学贷款等工作。
(三)法制股。1、报告教育系统行政案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送达教育行政法律文书等工作,监督行政处罚决定的实行。2、受理并报告行政复议申诉,行政赔偿请求,做好上传下达及协调工作。3、会同其它部门开展教育执法检查,配合公安等依法查处教育违法案件。4、负责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普法宣传工作。
(四)安全办。1、负责全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2、负责组织拟定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开展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单位健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3、负责校舍、食堂、宿舍、各功能室及附属设施等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4、负责对教育系统组织的文艺演出、集会、体育竞赛等活动安全进行管理监督。5、负责学校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安全监督。6、协调推进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五)招生办。负责高考及中考的报名、摄像、考试及自考和成人高考的报名工作。
(六)人事股。1、负责人事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及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工作。2、指导、组织校长及行政干部培训。3、负责系统内的干部任免事项及政审工作。
(七)职改办。负责教职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等工作。
(八)发展规划股。制定学校的布局调整、发展规划,负责危房改造和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规划项目的争取、招标、建设等工作。
(九)计财股。1、负责教育事业费的划拨,财务监督和预算、决算的审核、统计汇总。2、归口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政策、规定。3、核算教育成本,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4、做好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
(十)思政卫艺股(防控办)。1、规划协调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2、指导学校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此方面的指导性文件。3、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成职教股。管理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的监管。
(十二)督导室。1、对县域内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对各类学校的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平时经常性视导工作。3、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执法监督。4、负责迎接省政府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5、负责制定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负责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
(十三)监察室。1、负责全系统纪检监察、行风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等工作。2、受理检举、控告、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十四)电化教育和装备技术中心。1、负责指导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教育城域网、校园网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2、负责局机关信息中心的建设和管理。3、负责现代信息技术设备的使用和远程教育的开展。指导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工作。4、负责学校图书室、实验室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实验教师和图书管理员的培训等。
(十五)档案室。负责整理和保管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资料。
(十六)教研室。1、各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并组织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开展教学改革实验,并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经验。2、做好教育科研和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及成果推广等工作。
(十七)体育股。1、负责群众、中小学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农村体育、城镇体育及其社会体育发展。2、制定群众体育发展规划,组织举办综合性体育竞赛。3、组织学生运动会,承办中考体育测试工作。4、指导协调体育行业、系统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安全监督管理。
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地址:高阳县锦华街道正阳路9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6月1日—8月31日)
联系电话:6699766
主要负责人:魏英伟